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在2011年10月20日发布的《关于公布“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”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名单的通知》,我院被正式评为“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”第二批立项建设学校。
此前,我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》要求,递交了项目申报书,经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组织专家复核,并经公示程序,顺利获得审批。
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建设要求,建立校企合作畅销运行机制、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、制定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分阶段目标,保证项目预算科学合理,管理措施具体可行,建设责任落实到位,管理制度规范健全,将学院建设成为合格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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